2012年07月10日,原国家质检总局批准对“五粮液”实施原产地域产品保护。 [1-3] 2018年12月,世界品牌实验室发布《2018世界品牌500强》榜单,五粮液排名第326。 [5] 2019年7月,经**人民法院(以下简称**法)再审判决,滨河集团生产、销售“九粮液”、“九粮春”等产品的行为被认定侵犯了五粮液对“五粮液”、“五粮春”所享有的商标专用权,滨河集团须向五粮液赔偿经济损失900万元。滨河集团还被判立即停止生产、销售标有“九粮春”、“九粮液”文字或突出标有“九粮春”、“九粮液”文字的白酒商品。